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从事过志愿服务活动或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7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加应聘者如实填写《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与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1张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nnzyfw@126.com。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资质)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市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月工资3077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应缴部分已包含在岗位工资内,在每月工资中代扣缴纳。
电话:0771-552572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
南宁志愿服务联合会
2021年2月23日